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有何区别?

2021-08-28 1903次浏览

企业所得税缴纳,当前主要可分为“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两种。那么,什么是核定征收?什么是查账征收?二者又有何区别呢?


首先,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是由于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

(1) 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其次,查账征收,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依据账簿记载,自行计算缴纳税款,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可多退少补的一种征收方式。这种征收方式主要为已建立会计账册,会计记录完整的单位所采用。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康,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通常情况下,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对财务要求不同

查账征收对企业财务要求比较高,必须建立会计账簿;而核定征收对财务要求比较低,即没有财务人员,不做账也没关系。


2、对税负影响不同

对于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的企业而言,企业亏损是不需要缴所得税的。而对于采取核定征收这一方式来说,企业不管是亏损还是盈利,都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在面临不同的税款征收之前,还是有必要对上述的内容进行一定的了解。然后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再考虑合适的征收方式,避免为企业增加负担。